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重庆和昌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8-07 17:53:3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5346

 

重庆和昌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渝北区合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佰富实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重庆和昌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因重庆和昌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织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审理时间定于20171025日上午10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201787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