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8月7日10:00时起至8月8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东莞宏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所持有重庆前卫宏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49%股权。起拍价:1204.544万元,保证金:120万元,增价幅度单位:6万元(即以6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联交所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展示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7月21日起至8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由重庆联交所确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为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物的股权、公司资产状况、披露资产及负债以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标的物评估报告且对财务数据进行核实,评估确定的基准日后公司资产负债发生变化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评估报告可到重庆联交所查看。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户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639301853000006170113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曹老师 QQ: 71633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6362332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9977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京东网技术咨询:010-89114193/010-89113932/010-89119886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