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132号
陈捷:
本院受理上诉人胡志德与被上诉人张杰、原审被告张中平、余国平、陈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审理传票。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是乔艳、刘毅、赖生友,书记员李娜。本案二审审理时间定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09:30在本院第四法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227、67679434。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