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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耀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李钦尧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7-20 17:28:5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初1046

 

重庆国耀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李钦尧: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佳仕权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射阳正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射阳正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7720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