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3262号
陶一东:
本院受理上诉人汪习文与被上诉人陶一东、四川诚泰建安劳务有限公司建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227、67679434。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