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4773号
胡晓路、陈凤元、严亮安:
本院受理上诉人严敏与被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胡晓路、陈凤元、严亮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477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