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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7-03 18:08:4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3948

 

白银:

本院受理上诉人吉怀军诉你与冯文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