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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宗祥、孙菊香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7-03 18:01:3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3811

 

任宗祥、孙菊香:

本院受理上诉人易仲安诉被上诉人易辅成、任宗祥、孙菊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97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