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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耀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李钦尧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7-03 17:58: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初1046

 

重庆国耀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李钦尧: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佳仕权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射阳正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0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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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