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2771号
周海洋、阚文武: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崇国与被上诉人西昌市远发租赁站、原审被告周海洋、阚文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27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起诉。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