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艾小龙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6-30 10:02:5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1841

艾小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罗家强因与被上诉人段成刚、艾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1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 200元,由上诉人罗家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7629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