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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波、彭利、姚杰均、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江北一部分公司、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6-22 17:31:3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2874

 

殷波、彭利、姚杰均、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江北一部分公司、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殷波、彭利、姚杰均、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江北一部分公司、重庆国达通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622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