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任在华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6-16 14:40: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终221

 

任在华: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区支行诉被上诉人任在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761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