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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虹瑾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6-06 16:51:3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3636

 

蒲虹瑾: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艳与被上诉人蒲天明、蒲虹瑾、李桂芳物权确认权纠纷一案[2017)渝01民终3636],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636号民事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176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