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3786号
胡艺、重庆甘家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游文明与被上诉人胡艺、重庆甘家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因胡艺、重庆甘家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织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审理时间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