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3687号
唐琼英:
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西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渝01民终36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687号案件开庭传票以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应向本院缴纳诉讼费7773元,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逾期未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7年6月2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3687号
唐琼英:
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西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渝01民终36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687号案件开庭传票以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应向本院缴纳诉讼费7773元,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逾期未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8月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