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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辉腾门窗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6-01 17:31:1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4019

 

重庆辉腾门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徐红斌与被上诉人重庆辉腾门窗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810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