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3516号
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东凯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生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利平、陈东明、陈广、唐宏: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王克俭与被上诉人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东凯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生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利平、陈东明、陈广、唐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8月2日9: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76袁世航)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