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3724号
胡媛: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显本与被上诉人重庆豪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肖啸、胡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72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