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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媛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7-05-27 17:07:2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3724

胡媛: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显本与被上诉人重庆豪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肖啸、胡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民终372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52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