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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5-25 18:05:3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2602

王伟:

本院受理你(单位)与韩吉燕(2017)渝01民终2602号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82日上午09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