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渝01民终2602号
王伟:
本院受理你(单位)与韩吉燕(2017)渝01民终2602号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8月2日上午09点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