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57号
陈彬涵、李小刚:
本院受理张建与张世平、陈彬涵、李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860元,由张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