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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5-18 17:08:1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789

 

重庆百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夏小飞与被上诉人正安县家盛建筑设备租赁站、原审被告重庆百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邢大礼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民终7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7518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