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吴平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5-17 17:31:2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01民终3110

 

吴平: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陈兵元与被上诉人吴平、寇治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7269: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