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3265号
重庆市泽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泰福与被上诉人重庆市泽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案号(2017)渝01民终3265号],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