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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4-26 17:04:1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初287

 

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卫诉被告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渝01民初287号之一号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的上诉状副本、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7426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