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渝01民初287号
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卫诉被告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越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重庆彩特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6)渝01民初287号之一号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的上诉状副本、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