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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力
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17-04-20 17:12:3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渝01民终2810

 

许立力:

本院受理上诉人程玲与被上诉人重庆大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审理传票,并定于2017620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