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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案精办 简案快审
人民法院报:重庆一中院民事二审案速裁有规范
作者:贾科 徐晓琴  发布时间:2017-04-13 11:30:44 打印 字号: | |
  为应对司法改革背景下案件增长的压力,2016年8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日前,该院出台了《关于民事二审案件速裁审理机制的规定(试行)》。

  《规定》解决了繁简案件划分标准的问题,明确了除特殊情况外,繁简案件的划分主要根据一审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来加以判断,使得划分标准更加简便易行;在识别方式上,《规定》明确了立案庭和审判业务庭二次识别的操作方式,首先由立案庭根据一审适用程序作初步识别,再由审判业务庭根据案件类型和除外情形进行再次甄别,使得操作流程兼顾了快速和精准;在流程设置上,通过对历年案件情况进行调研,《规定》对速裁案件的比重和速裁审理方式转化为普通审理方式的比重设置了导向指标,同时对速裁审理方式转化为普通审理方式设置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使得案件繁简分流更具操作性;在配套措施上,《规定》明确了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为速裁审理方式的案件设定相应的配套设置,确保速裁审理案件管理的规范化。

  “将案件繁简分流后在全庭员额法官中进行随机分案,通过审判流程的结构优化而非固定人员的方式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助于实现速裁审理方式的常态化。”该院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院已通过简化裁判文书、网上评议等配套措施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下一步,该院将陆续出台相关举措,包括探索快速集约送达、远程电子庭审等,从各环节实现速裁案件审判方式的优化和便捷,以确保审判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复杂疑难案件上,真正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审。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