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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拇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7-04-07 18:12:2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渝01民初745

 

重庆大拇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6)渝01民初745原告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人重庆大拇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被告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重庆分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