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427号
魏登国、魏清华:
本院受理薛正雄、张凤、黄旬中上诉魏登国、魏清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