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1715号
李传斌: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晓丽与被上诉人重庆新市建设有限公司建工设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7)渝01民终171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渝01民终1715号
李传斌: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晓丽与被上诉人重庆新市建设有限公司建工设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17)渝01民终171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