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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冒充原机主诈骗“表姐” 重庆一男子被判缓刑一年六个月
作者:徐晓琴、马圣玉  发布时间:2016-06-03 16:56:48 打印 字号: | |
  新华网重庆6月3日电(通讯员 徐晓琴 马圣玉)变更了手机号码,却未及时告知他人,这就很容易被骗子钻了空子。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因为一条问候短信,被告人张某偶然得知自己使用的手机号码原机主是发信人杨某的表弟,名叫吕明(化名)。经济拮据的张某遂产生冒充吕明对杨某实施诈骗的念头。

  2015年5月1日,张某使用该手机号码以吕明的名义多次与“表姐”杨某进行短信联系,确定杨某没有怀疑后,张某谎称购了新房差装修款,需向其借款20000元。2015年5月4日,杨某通过银行转账,将20000元打到张某提供的账户上。随后,张某将骗取的20000元取出并全部挥霍。

  打款后的杨某在与张某的联系中,察觉事情不对,逐渐起了疑心,并报了警。同月21日,张某在重庆市合川区某银行内欲再次诈骗杨某钱财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

  合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法,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退赔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启用新手机号码后,应及时注销旧号并通知他人,否则就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特别是当下的移动互联时代,移动支付、网络金融已经非常普及,大量的手机关联绑定业务,如关联绑定信用卡、网银帐号、手机银行、“支付宝”等已成为常态,当个人换号或废弃原手机SIM卡时,如果没有及时注销旧号,解绑原先绑定的业务,并告知周围联系人,不但会泄露个人信息,对自身账户安全造成威胁,而且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危及周围联系人的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