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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叶春  发布时间:2016-05-16 09:15:16 打印 字号: | |
  为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过程,近日铜梁法院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通知,以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研判梳理制单。贴近法院实际,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特别是对管钱管物、审判执行等岗位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其在党风廉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照上级组织及上级法院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逐项梳理研究,分类形成了领导决策、审务保障、审判岗位、执行工作、组织人事等5类36个责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二是逐级层层签单。由院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工作责任清单,并层层签到所有干警达到全覆盖,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软指标”细化分解为“硬任务”,党组成员带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制度,全面指导包抓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用力推动清单责任落实。

  三是领导牵头履单。进一步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及各部门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各位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分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月报制度,每月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党组书记逐级汇报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是量化考评验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平时的审务督查和明察暗访通报,实行每月定性记实、群众定期评价、年底定量记分“三定法”,采取量分排序、打分排名,具实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等次,着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