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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法院“查、防、控、管”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科学有效
作者:叶春  发布时间:2016-04-25 15:03:2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铜梁法院着眼于源头探索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管控,紧抓“查、防、控、管”四环节,共梳理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37个,设定防控措施42条,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134份。

  紧盯关键节点,确保廉政风险“查得准”。通过干警自己找、相互帮、组织审,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每项工作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查找方法上以审判执行为主线,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内容上力求精准有效,侧重“四个查找”,即:重点查找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的风险;查找涉及裁判、执行、管财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查找对案件具有直接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一线法官的风险;查找涉法院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风险。同时,做到“两区分”:即正确区分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正确区分“风险源”与“风险点”差异。并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点”对象为班子成员及“三重一大”事项等,主要包括重要事项审批、领导干警履行两个责任等;“二级风险点”主要涉及审判执行权利行使、过问案件裁判执行、干预案件审判执行等;“三级风险点”主要是法院物资采购、法院工程建设等。并以岗位作点,程序作线,制度作面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使各项权力运行“有迹可循”、廉政风险“一目了然”。

  突出关口前移,确保廉政风险“防得牢”。完善制度机制,从制度针对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出发,抓好制度梳理完善。对有制度规定但存在漏洞的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对制度间相互矛盾的条款进行统一,对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的给以具体明确,对自由裁量弹性过大的予以进一步精致细化,切实使各项制度在监管中做到“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加强廉洁司法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纪检日活动、领导集中约谈、重点人员诫勉谈话等,提高全体干警廉政司法意识,切实筑牢干警廉政风险“防火墙”。落实岗位承诺,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全院干警的监督,落实岗位职责告知制度,让每位干警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制度、教育、自控等多种方式确保廉政风险“防得牢”。

  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廉政风险“控得住”。通过动态监督,做到“四位一体”廉政风险管控。干警岗位自查,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对照党纪、党规和上级法院施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剖析、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及时进行纠正。纪检跟踪督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严格履职进行动态管理,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长效机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审务督查、案件回访,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并责成整改,近年来制发督查通报71期,通报批评及督促整改问题21项(次)。接受上级职能监管,重要事项处置、重要案件办理、法院基础建设、各类物资采购等努力争取上级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上级部门的监管职能作用,近年来20余批次的大宗物资采购全部采取政府采购,各项建设全部公开招投标。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举报热线电话、举报邮箱、院长邮箱等依靠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对院长邮箱及其他渠道收集的17条涉党风廉政建设的线索,认真查实、积极整改、及时反馈。

  注重机制配套,确保风险体系“管得好”。为推进廉政风险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运作,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廉政风险管理全过程,通过部门每季自查、纪检监察重点抽查,对机制是否建立,防控责任是否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及时修订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将廉政风险管控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综合检查考核中,一年进行两次检查(半年及年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失教、失察、失管发生廉政问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问责领导干部。修正改进机制,对廉政风险评审、监控、考核、改进等工作以年度为周期,根据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变化等,及时调整内容完善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防控向纵深发展。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