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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砍单”砍掉诚信
作者:徐晓琴  发布时间:2015-12-18 09:37:18 打印 字号: | |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购物狂欢盛宴一波接一波,秒杀、抢单等促销手段也轮番上演。日前,有媒体报道一消费者趁“双十一”期间某电商搞促销的机会多买了几台电视,没想到却被商家以非正常消费行为为由取消订单,即“砍单”。这让消费者觉得难以接受。原以为促销手段只涉及电商之间的竞争,可见其实不然,这其中也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和电商的信誉。

  虽然事后涉事商家解释是担心经销商大量抢购,剥夺其他消费者抢单机会,后台系统进行了自动拦截,但这样的事后解释未免显得牵强。因为对抢购时间和数量的限制更应该放到前台活动页面供消费者知晓,而不是在后台“自行”操作,否则就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电子商务时代,消费者和商家不用当面交易,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但同时也为商家任意“砍单”提供了机会。在遭遇“砍单”后,部分消费者因觉得维权成本太高,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即使少数消费者不愿妥协,最终商家也以“如约发货”搪塞了事。违法成本如此之低,导致“砍单”现象屡屡发生。

  商家的任意“砍单”,砍掉的不仅是商家的信誉,还有公众对社会诚信的艰苦维系。目前,国内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而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未完善跟进,电商作为行业主体,应当以身作则,规范商业行为,完善各类促销活动规则,以良好的形象和口碑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提供参考和蓝本,而不是打法律的擦边球,钻制度的漏洞。去年,被誉为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亚马逊长虹电视砍单案”以电商败诉告终。这一事件证明,商家的任意“砍单”最终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也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任意“砍单”,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简单的妥协退让。

(徐晓琴)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