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铜梁法院建立了三个台账,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达到了“四有”,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标准可依、有资料可查、有经验可谈、有场所可看。
建立《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围绕10项主体责任将内容细化分解为21小项,提出了具体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情况,明确了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建立《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围绕6项监督责任,对年度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完成情况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纪检组在上级法院纪检组、区委纪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职责,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及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建立《铜梁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围绕党纪政纪教育、廉洁司法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岗前廉政教育、警示宣传教育、节前廉洁教育、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分内容、分阶段把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教育要求、时间安排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使全体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个台账,细化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厘清了院党组、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把“两个责任”与法院审判主业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面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