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立案大厅值班。快十点的时候,大厅里来了一位身材佝偻的老人。他看似年近六旬,花发蓬乱,面容苦楚,衣衫零乱。衣领、袖口、前襟上污迹斑斑,甚至局部地区“油光可鉴”。当他走近立案窗口,那股不言而喻的味道浓浓地发散开来。
这种味道并不陌生。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青年法官,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接触过很多这样的老人,他们通常家境贫寒,生活不幸。因此,对于这位老人,我不由得心生怜悯。
“法官,我想问个事。”老人那骨节突出、黝黑干枯的大手递过一支烟来,我愣了一下。看着老人伸出的手还悬在半空,我接还是不接?
作为法官,我不能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馈赠,这是毋庸置疑的。可这算是馈赠吗?这不是一包烟、一条烟,这只是一支烟;这不是 “天子”、“熊猫”,这只是“红梅”。
可不管再小,它也是馈赠啊。
我抬起头,看着老人浑浊的眼睛里满是希冀,我顿悟了。这支烟,不是物质意义上的烟,而是老人和我沟通的桥梁。于是,我坦然地接过老人的这支烟。老人明显松了一口气,滔滔不绝地向我诉说起他的遭遇来。
老人年轻时嗜酒,妻子忍受不了,于是在20年前扔下年幼的儿子离家出走。老人独自艰辛地扶养儿子长大。现在儿子已成家,生活虽不富裕但是温饱没有问题。老人现在仍想找回妻子,共渡晚年。于是老人到法院来咨询如何找回妻子。
听了老人的述说,我感动于他对爱情婚姻的坚守和执着。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我无法帮他完成心愿。于是我只能安慰他,并建议他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重新找一个老伴。老人听后,心中似有所想,答应我回去再考虑一下。
这时,我连忙将烟递还给老人。因为此时,这支烟已完成了它的使命。
它,还是一支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