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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道德
——读《权威与个人》有感
  发布时间:2013-09-09 10:56:54 打印 字号: | |
  如果我有一种出于良心的深刻信念,认为我应该不顾政府当局的谴责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应该怎么办?在波特兰.罗素看来,这时我应该遵从自己的信念。仅仅看这一点,不像是对权威和个人关系的论述,倒像是在就“善良违法”这一著名命题进行的论证。然而,事实上,当罗素先生作出这个论述时,他想强调的其实是一些在他看来更为根本的东西。

  现代社会政治伦理建立在公民道德的基础上,它强调个人对于他人、对于个人所属的社会的责任,如果没有这一点,一个有组织的政治社会将难以存续。但是,与公民道德相对应,个人道德应该居于什么地位呢?个人的感受、看法、个人的喜怒哀乐,简言之,个人的价值,在现代社会里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根据罗素先生的观点,他们不是无足轻重的,倒是人类生活最为核心的部分。因为“尽管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将灭亡”,但“没有个人道德,他们的存在将毫无价值”。“正是在个体身上,而不是在整体里,我们才能找到终极的价值。”而现实的情况是,从十五世纪以来,由于技术的发展,国家针对个人的权力一直在持续增长,对个人有组织的控制程度和全面性在现代国家也达到了新的水平。在现代社会,国家(权威),包括工业组织,借助于各种技术手段,不断扼杀着人性中的主动和创造性一面,并使个人价值陷于一种危险的境地。遗憾的是,这种主动和创造性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源泉,更是罗素所谓的终极价值得以存在的基础。换言之,在现代社会(至少是罗素先生发表本书演讲时所面对的世界),为罗素先生在本书中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把进步所必需的那种程度的个人首创性和生存所必须的那种程度的社会凝聚力结合起来,已经出现了如上所述的严重扭曲。正因为如此,问题不在于对个人道德的过度强调,危险的倒是听任政治和社会责任过于彻底地支配了我们关于个人价值的观念。

  从某种程度上讲,本书关于权威与个人的论述,与邓公在几十年前作出的那个著名的论断有着惊人的暗合——和平与发展。这个判断影响了中国以后几十年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而罗素想要说明的,则是我们应该要什么样的和平与发展,二者的关系应当如何处理。权威(政府)意味着一种有组织的秩序,个人(首创性)所能够带来的进步则是发展的另一种表述。在罗素先生看来,权威不应当压制个人(无害的)主动性,且要为个人(有害的)主动性寻找恰当的出口,不仅是因为政府、计划只是手段,而在个人身上才能找到终极的价值,还是因为个人的主动性乃是社会进步的源泉。主动性也就是人类本能的体现和张扬,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国家)的形成得益于各种社会凝聚机制,而所有这些社会凝聚机制却都是本能在各种技术和社会条件下展开的结果。一个从根本上压制人类本能的社会,不能形成长久的社会凝聚机制,因此也就是一个不健全的社会。

  在其名著《西方哲学史》中,罗素曾声称:(哲学)并不是卓越的个人所作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经有各种体系盛行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如果本书也确曾反映了罗素本人的哲学思想的话,那么他对哲学的这种认识同样也适用于他体现于该书的哲学思想。在罗素发布演讲的时代,正是英国政府工党上台,大力推行国有化的时代,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广泛渗透和对个人越来越强的控制,权威对于个人的压制,都不可避免地引起罗素深深的忧虑。一般说,他反对权力集中,认为权力集中只是在消极意义上有必要,因此应当划定适当的范围。而如果权力集中是不可避免的,在内部的权力分配上,分权就是解决权威对个人过分压制的唯一有效办法。如果说不是完全正确的话,罗素对现代社会里个人面对国家时深深的无奈的描绘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不仅是因为逻辑上的可理解,更是因为你会对那种描绘有着感同身受的体验!

  就此,罗素为权威(国家)的功能划定了一个大致的界限,它主要应该在消极意义上发挥功能,也就是所谓的安全、公正和保护,而在积极意义上,罗素则认为国家应对尽可能地把决定的权力留给小团体,或者说,使“权力尽可能多地掌握在对所要做的工作感兴趣的人的手里“。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那种包含了人类成就史上所有最美好事物的主动性就有被扼杀的危险,进而也就缩小了进步的可能性。

  尽管从未声称自己是功利主义者,但是作为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边沁之后功利主义哲学最有力的代言人——的教子,浸淫在功利主义传统里的罗素并不能摆脱功利主义对他的影响。在回答怎样才能把进步所必需的那种程度的个人首创性和生存所必须的那种程度的社会凝聚力结合起来这个问题时,虽然落脚点在于个人身上才能够发现终极价值,但却是用一种典型的功利主义式论证来回答的——个人(主动性)能够推动是人类进步。

  从17世纪以来,国家权力(权威)和人类自由之间适当的平衡问题一直处于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核心,作为一个传统的自由主义者,罗素的观点并没有新奇之处,不同的是他是以一种非常直截了当的方式来讨论这个问题的,而且虽然也如《自由论》[1]那样作了功利主义式的论证,但他的落脚点却在于个人的感受和幸福。这使得他稍显不同。既然个人的事情,个人的冲动与满足,都是可以独立于社会关系之外的而且是更为根本的东西,想来罗素也不会同意马克思关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观点。但是,除了担忧权威可能会对个人幸福以及追求幸福能力的剥夺之外,罗素似乎并不是很关注于保证自由的具体制度设计。他所提出来的分权计划,是笼统和模糊的,这固然与他发表本书演讲的初衷有关,可能也与他的人生观有关。罗素对性、传统的开明态度很吸引当时的年轻人,他为什么会持有一种近乎享乐主义的生活态度,也很值得疑问。在《西方哲学史》绪论中,在谈及为什么要在这些不能解决的(哲学)问题上面浪费时间时,罗素表示可以“以一个面临着宇宙孤寂的恐怖感的个人的身份来回答”,看到这一点,不免会猜测罗素在骨子里是否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本书,可以这样说:社会如何可能,我们该要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生活。罗素的回答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尽管显然包含了他所经历的时代背景和他自身的局限,但是我想说,对于他所竭力捍卫和证明的主要方面,我不能不表示赞同。国家虽然越来越倾向于有它自己的生命,并因此被形容为一个有机体,但当一个人感受到痛苦时,国家并不能感受到这个人的痛苦,因此它可以(常常)表现为冷漠,而当你的手指受伤时,感受到疼痛的是你本人。罗素所做的这种比喻虽然浅显,却说明了一个极为深刻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人并不是构成国家的这个组织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反倒是国家的存在只是为了给这个国家里所有人带来幸福而已。于此,我们有必要牢记罗素这句话:“好的社会是给社会成员带来好生活的手段,而不是由于自身的缘故而具有某种独立价值的东西。”

  围绕着权威与个体的关系,罗素在本书中涉猎了很多相关的方面,处处闪耀着思想的火花,他关于思想自由的论述,他关于间接民主危害的强调,他关于环境和资源保护迫切性的分析,他关于技术对权力集中的影响,等等。同时,本书中的某些内容也提醒我们认识到罗素的西方立场,乃至他本人的局限,当他在推崇古希腊罗马文明而对其他文明表现出不加掩饰的轻视,当他评论说他想不出由于成吉思汗的存在人类得到了什么,他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感谢列宁时,我们应当意识到这不仅表明了他对自己政治直觉和道德原则的坦率,也可能会让我由此认识到他的政治直觉和道德原则中所可能存在的缺陷(在此,笔者并不敢表明自己确实已经发现了其中的缺陷)。

  罗素在这本书里的论述,他关于个人伦理中公民道德与个人道德深刻两重性的观点,在我们这样一个崇尚国家、崇尚集体,相对轻视个人的国家,也许会被视为异端邪说而呲之以鼻,也许会被作为一个颇具启发意义的观点而认真消化。不论怎样,他在此基础上关于应当如何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的观点,都不会是没有意义的。罗素关于公民道德可能遮蔽个人道德的担心,因为我们的国家面临着公民道德缺失的境况,故而似乎并不是一个问题。但是,不是问题的真正原因到底是我们的公民道德不会遮蔽个人道德,还是我们根本没有自觉的公民道德与个人道德的区分,还值得探讨。罗素意义上的个人道德在我们国家的道德建设版图里还是空白,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对个人道德我们应该秉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应该把个人道德放在什么样的位置,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习主席提出的中国梦里,我们依稀可以看到罗素在本书里所主张的某些根本观点的影子,但是,在罗素对国家可能对个人所造成的危害的论述李,我们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还远远没有清晰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梦能否实现,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更取决于我们由此认识而采取的行动。就此来说,罗素在60年前的忧虑和警告,依然值得我们认真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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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素教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代表作,以功利主义原理为基础,对为什么人类应该拥有自由作了非常雄辩的论证,影响深远。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