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司法公正,而且是人民群众能够感知到的公正。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一方面,感受到的是司法程序和实体上是否公正;另一方面,感受到的便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在很多案件中,法官的细心倾听、用心感知、耐心解答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而法官的粗心大意、消极懈怠、厌烦急躁往往会拒当事人于千里之外,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抵触心理,进而产生对司法公正的怀疑,损害司法公信力。
当前,司法作风不正、不良、不对的现象依然存在;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并不鲜见。这不仅冲淡了作风优良的法官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也对司法公正产生了冲击。只有摆正位置、端正姿态,直面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我们所做的努力和司法的公平正义。
司法作风不正根源是思想不端。人民法院的工作说到底是要为人民服务,为百姓司法。既然是“服务”,就要摆脱“管理”思维,不能存在特权思想,以高人一等的姿态对待当事人,更不能居高临下,无视百姓权益。权利救济、定纷止争是法院存在的正当化基础,没有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没有诉讼案件,就没有人民法院存在的现实基础,也就没有法官这一职业。从这个角度看,当事人是我们的“上帝”。其实,法院与服务行业有着不少相同之处,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服务业面对的是客户,法院面对的是当事人;服务业提供的是商品和服务,法院提供的是司法产品和司法服务;服务业的从业者被称为服务员,我们被称为审判员。如果真心以服务的态度对待当事人,真正的降低身份,放下姿态,老百姓会感受到我们的真诚和善意,也会更易于接受司法作风所传递的司法公正。
司法作风不良要害在监督不力。“扫帚不到的地方灰尘不会自动跑掉”,思想上的转变还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落实、深化,而克服司法作风不良的难题,关键在监督。上海高院四名法官涉嫌违纪违法事件使涉案法官身败名裂,也给整个法院系统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将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落到实处,需要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出实招,动真格。围绕案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开庭中保障原、被告双方的辩论权利,严格执行合议制等程序性规定;加强院长信箱、案件回访等意见反馈机制的建设,针对投诉意见,认真听取并重视起来;加强对作风不良,违背法官职业道德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完善并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应的惩罚措施。时刻给不自觉的法官敲敲警钟,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矫正,让法官“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司法作风不对反映出能力不强。与当事人打交道的能力也是司法工作的“战斗力”——体现司法作风,传递公平正义的能力。从事司法工作、进行案件审理考验的不仅是法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在考验着法官为人处事、说话办事的能力。法官的一席话语,一脸情绪,甚至是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当事人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同样的意思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也会取得不一样的表达效果。不合规范抑或生硬难听的言谈举止反映出的是个别法官能力不强、素质不高;而作风优良的法官往往是用语规范,表达贴切。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对法官来说,更是如此。少一些搓麻打牌,多一些看书读报,增加知识,增长见识;少几句胡吹乱侃,多一些体悟总结,增加阅历,增长才干;少传些流言蜚语,多一些交流互动,增加正能量,增添新动力。
唯有转变思想,以服务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加强监管,以严格的制度规范法官言行;提升能力,以高超的说话办事技巧“征服”当事人,老百姓才能通过优良的作风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并将这种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中传播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