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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全家福”伤了“鱼水情”
作者:张志清  发布时间:2013-08-12 11:55:08 打印 字号: | |
  “辖区内出租车司机,要统一在车内摆放全家福照片,统一缴纳25元的相框架子费。”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交警要求出租车摆放“全家福”的事,让司机全家跟着伤脑筋。这隐私权还有没有呢?强缴25元“架子费”,这又是为哪般呢?莲湖区交警方面的解释是,此举是为了响应区里“亲情与安全”的宣传主题,并称在车内摆放至亲照片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亲情连着安全,但统一摆放“全家福”,就把亲情与安全的关系简单化了;统一收缴“架子费”,则把权力与金钱之间的关系亲密化了。交警执法,目的是保一方道路畅通平安,而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显然是需要通过更出色的执法水平、更敬业的品质来达到,而不是这样荒唐地大打亲情牌。强缴25元的“架子费”,暴露了执法者的“架子”,更有借此敛财之嫌。出行安全固然重要,但请执法者不要用“为你好”、“成本费”等词汇来考验老百姓智商。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对此事的解释,先是敢做不敢当的交警队表示自己只是转达安监局方面文件,随后,市区两级安监局开始踢皮球,一个实实在在、清清楚楚的通知成了“无头悬案”。面对舆论压力,交警队方面又表示此举在传达落实中出现了偏差,原本并未打算强制执行。朝令夕改,利字作怪。在中央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之时,地方执法者却以这样的“创新之举”和群众“谈感情”,实在有悖中央用意,有伤鱼水之情。
来源:大足法院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