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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建设为谁计划?
作者:张志清  发布时间:2013-07-25 09:55:13 打印 字号: | |
  李克强总理在3月份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约法三章”,其中第一条就是“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与这句话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包头一座宏伟气派的大楼拔地而起,而这座大楼则是由包头市粮食局以下属单位的名义计划投资9000万建设的办公楼。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如此豪华气派的办公楼如今却成为了烂尾楼,在包头的闹市区很是煞风景,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来自于包头粮食局的说法是因为资金紧张。

  我们不得不问为何建设之初没有想到后续的资金问题,为何原先规划总投资9000万的项目还是“钱不够”?钱去了哪里,谁又如此大手笔的“描绘蓝图”?要知道该项目造价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早在200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就明确指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这样一个不符合中央规定的“超标工程”却还被列为包头市重点工程。

  当媒体记者将为何没做好预算就贸然动工建设导致项目“烂尾”的质疑抛向包头粮食局的官员时,却得到了“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样毫不负责任的答复。当初是谁在计划?为何不能够考虑到变化?这样不负责任的计划,是否经过了层层审批,是有经得住检验与审查?与此同时,我们更大的疑问在于,建设当初又是在为谁“计划”?

  办公楼是公务人员为老百姓服务的地方,原本并不应该成为“主角”,而如今包头现象背后反映出来的则是地方假借办公楼之名肆意修建办公、住房、商业性质为一体的大厦。以下属事业单位的名义避开中央的规定,这样的想法既愚昧又令人生厌。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严控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却总是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置中央的权威与政令于不顾,让各种违规、超标的豪华办公楼一再拔地而起。这种问题深究下去背后往往是一系列的违规、违法勾当。

  为老百姓办事情,可以在田间地头,可以在工厂车间,简陋的办公楼不会成为联系群众的阻碍,热心服务无论场所如何,都能够换来老百姓的微笑与赞许,与此相反坐在办公室里不为民着想,外表再光鲜亮丽的办公楼,也不可能挽救行政机关的形象。如果有为百姓服务之心,如果按照党中央的群众路线来“计划”,怎会赶不上“变化”?一句“计划赶不上变化”看似有百般无奈,实则是毫无社会责任的“借口”。

  (作者: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张志清)
来源:大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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