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独立意识之培育——读《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有感
作者:乔小勇  发布时间:2013-05-29 16:21:08 打印 字号: | |
  阅读好的人物传记可以了解名人的奋斗历程,可以激动于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可以感触到人性的闪光之处,相当于与伟人之间一次心与心的交流。《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恰是这样一本好书,文中简明清晰地描述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门的人生经历及内心世界,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他能够以平和、认真的心态,面对人生选择和司法裁判,自始至终保持着理性的独立意识。

  布莱克门和伯格人生经历的不同,表现出是否具有独立意识的显著差别。伯格一直致力于与政界高层人士的来往,希望通过扩展人脉,不断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布莱克门则扎实地践行着法律人之路,平淡、真实、认真地工作,不会通过攀附权贵让自己出人头地,即使到了最高法院也依然保持一颗平常心,心中只怀揣严格的法律和温柔的人性,并没有金钱和权贵的地位。

  布莱克门与伯格曾经一起奋斗,互相勉励,培育了他们至亲的友谊,这在旁人眼中就是人生得一知己的美好境界。但就像小说的必备要素少不了矛盾冲突一样,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布莱克门进入最高法院以后逐渐走向冰点,友谊随之宣告终结。在司法裁判中,布莱克门严守法律人的独立精神,没有成为政治的附庸,伯格则更多受到外界的影响,这注定了他们的关系不会再回到从前。读者会慨叹,如果没有在最高法院一起共事的经历也许更好一些,他们的友谊会像马恩一样永驻。历史无法假设和重来,但即使最高院的共事无法避免,换做他人,情况也许会不同,或者能够做到默契地配合,或者保持一种互相尊重的态度,忽视工作对生活和友谊的影响。布莱克门对朋友之情和独立意识同样地尊重,在二者发生冲突时,他通过自己的判断,怀揣着人性的关怀(经典判词“可怜的约书亚”,让即使没有接触案件的人都会顿生怜悯之心),做出内心认为正确的选择。他没有被直接上司伯格的政治观念所影响,也没有纠结于是否要照顾挚友的情绪,所有的判决都对得起自己的内心,此种独立精神让人钦佩。

  个人意识独立,是社会文化历史累积的结果,放在过去并不一定有益于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从人类社会未来选择来看,个人意识独立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才能持续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国人在家庭伦理的道德约束下,普遍缺乏独立意识,这是中国文化根植于本土的选择,无所谓对错与优劣。但在新时期,世界文明在经历了多样性过后,逐渐融合,个人意识独立是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

  在三十多年中国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事业成功似乎成为众生唯一的价值选择,并将之狭隘地限定为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的累积。当然,这与中国刚刚(似乎还没有)从古老的文化躯壳当中破茧,需要迈着与国际社会统一的步伐,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不无关系。如此,现实中不可避免地充斥着盲动与焦躁,并且像流感一样迅速在人群中传染开来。没有独立意识的人,会运用一般人认可的道理,合理化解释当下的价值追求和心里现象,虽然自己疲于奔命,但也随遇而安。反之,善于反思自己和社会的人,能够发现群体选择虽然暂时合理,但不是社会真谛和人生真理。布莱克门的人生选择形成反照,在有机会任命为更高荣誉的联邦法官时,他并不是毫不犹豫,而是深刻思考了独立价值追求的第一性。眼睛没有被名利遮蔽的情况下,保证了他对现实生活体味的无限兴趣,并不盲求挑战未知和刺激的生活。

  职场中人,为了适应游戏规则,熟稔成功守则,在名利场上可以纵横捭阖,但只有在清醒时才能够明白,那个我并非本我,而是好为虚名的外我表现。个人追求与服务社会并不矛盾,布莱克门的经历给我们最好的注解。他矢志不渝地做着人生的努力,其目的并不是拥有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不是金钱名利的巨大满足,而是不断完善自己,充分释放个人能量,努力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契合。很多人在做选择的时候,往往不能忽视和跳过旁人的眼睛,仿佛自己做事都是为了他人,对于自己的内心需要什么,几乎不予探究。为了眼前虚荣的满足,抛弃独立意识和精神,此种背道而驰的人生选择,实为短视之举,终其一生也仅仅是社会中一个虚张声势的过客而已。    

  人不免追问过自己的人生追求,大部分人经过浅尝辄止地思考,发现这个问题似乎无解以后,选择随波逐流。我也时常追问这个问题,经历了从中学时代的为父母幸福而活,到大学时代为理性而活,再到近期思考得出为心灵自由而活的过程。心灵自由的概念没有精确定义,含义与佛学上的放下类似,即以自己的内心选择为思考和行动的原点,通过向内的认知与反思,在明白自己内心的需求以后向外反射。反过来说,自己的选择不是被他人和社会所左右,是自己思考的结果。通过对心灵自由的解释,可以得出意识独立是心灵自由的逻辑前提,因此要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先要确保意识的独立。

  个人意识独立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核心要素,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高度集权的社会组织,不需要独立意识,更需要整齐划一的思维与行动,这样有利于社会态势的稳定和向前。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与个人的本真关系变得更为清晰,在个体理性高度发展过后,集体决策是更为正确的社会选择,如此可以避免政治精英失范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个人如果意识不独立,一方面对真理的价值无法形成客观认识,即使有社会精英提出正确的发展道路,也得不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有可能成为少数人愚昧和利用的对象,对社会真理造成破坏性影响。因此,社会的健康发展与个体的理性参与无法分开,需要社会大众运用自己的独立意识做出准确的判断。

  个人保持独立不但应该而且可能,因为人类是善于理性思考的动物,当下正是强调理性回归的年代。双重作用下,新时期的社会大众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为什么做出那些没有向自己求证过的选择,就像正义必然战胜邪恶一样,理性也会战胜盲动和从众。

  追求个人独立是对从众心理和集体无意识的反思与重塑,也是中国当下最应该唤醒的民族心理。基于安全性考虑(心理安全),人们在思维和行动选择上,有从众的取向。即使开始是独立思考,在反复权衡认为会付出较高成本时,也会选择放弃原本的判断,而向群体意识靠拢,长此以往,独立思考能力也逐渐退化。集体无意识,属于文化范畴,当所有的人做同样的选择时,几乎没有人会怀疑选择的合理性,集体无意识的抗争也最为困难。人类文明几千年,在相同行为选择的社会中积淀了大量的无意识行为,通过对这些行为的重新思考与定位,可以更加认识自我,从而培育出理性的独立意识。

  哲人反复论证过,司法审判需要独立。中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独立意识的理解不能够照搬西方法治。法院独立,还是合议庭独立,还是法官独立还在争论当中,在中国法治强调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法官的独立思考需要找到合适的切入点,既要考虑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消费需求,也要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平衡不是逃避,而是艺术选择,这样的独立相比西方的法官独立要求更高,也更考验中国法官的智慧。相信社会公正的最后守护神—人民法官,经过司法实践的反复摸索,一定能够找到恰如其分的独立选择。
来源:一中宣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