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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信仰与智慧——读《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有感
作者:黄晨  发布时间:2013-05-29 15:58:04 打印 字号: | |
  优秀法官应当具备怎样的品质?这是每一位法官以及以此为理想的法律人都会追问和思考的问题。

  《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一书,带领我们走入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哈里•布莱克门的法律生涯,作为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之一,布莱克门的最高法院之旅见证了堕胎案、死刑存废之争等等极为重要的时刻。阅读布莱克门的经历,如同与一位智慧的长者进行思想交流,也让我们更为深切的感受到了法律思辨的魅力,法律人对于正义价值不懈的追求。而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布莱克门所说的“人总是在争议中成长”。简单而朴实的几个字,是布莱克门对其毕生事业的感悟。

  古罗马法学家曾有言“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艺术”,公正的实现所诉诸的不仅是法律体系的完备,更需要司法者的信仰、良知与道德感作为支撑。法律因争议而实现其正义,也因思辨而展现出魅力。在追求正义价值的过程中,争议无从避免,也必会有所付出。从梅奥诊所的法律顾问,到最高法院的“九人”之一;从罗伊案到死刑存废的争论,从与伯格的至交到后来两人因意见相左而终结友谊,布莱克门的职业生涯面临着抉择、坚守、以及无从回避的争议。一次次的历练,使其越发坚定。面对事业的抉择,布莱克门辞去了梅奥诊所法律顾问的丰厚待遇,而选择了到最高法院担任法官这一相对清平的职业,其在日记中列出担任大法官一职可以更好的“服务大众”。面对堕胎与死刑问题,布莱克门没有依从老友伯格的意见,而是凭借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以及对公共政策的把握,坚持自己的观点,与其他法官据理力争,参与了美国司法重要的转折点,也使其成为20世纪最具争议的大法官之一。面对与伯格的意见分歧,布莱克门最终选择的是坚守自己的理想,这与伯格的观点南辕北辙,也使二人的友谊最终无法避免渐行渐远的结果。

  面对是非争议,支撑布莱克门作出坚定选择的,是信仰的强大力量。尽管司法传统与法律背景存在差异,也许我们无法完全了解司法独立之于布莱克门的意义,但对信仰的坚定则是可以超越法律文化传统而引发我们彼此的共鸣。对于法律的职业信仰,要求我们能够用自己的正义感与良知去捍卫公平与正义,能够在是非面前坚守原则,甚至于为此而承受外界的冷遇、内心的压力。

  除了信念作为指引之外,谙熟法律,洞悉社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问题作出公允的评判,亦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法官必不可少的素养和能力。作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布莱克门所具有的能力、威望与成就是毋庸置疑的。布莱克门的法律生涯在历经一个又一个重要案件的争议之中不断前行,其思想也在争议当中不断成熟,愈显睿智。最初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门也曾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惧怕自己无法胜任。面对全新的挑战,布莱克门以其务实、勤勉应对挫折和挑战,在坚持己见的同时,使自己的事业不断走向新的高峰。在死刑问题上,他审慎的秉持司法克制的理念,认为最高法院不应僭越立法机关的职责。在“罗伊案”中,他又致力于维护公民的隐私权与平等权,在布莱克门撰写的判决中,法律不再是干瘪的词汇,而是用智慧竭力诠释的正义。

  布莱克门的经历给予我们另外一种启迪:一名优秀法律法官,适用法律时不应拘泥于法律术语与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要学会读懂法律。机械的适用法律,只会将法律与正义割裂开来。真正的理解法律内涵,要求司法者能够用社会阅历与社会经验去解读法律,赋予法律生命,使法律真正成为正义的代言人。如学者所言“法律家只有了解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法律施加于受制者的后果,才能理解法律”。法律并非是术语与概念的堆砌,也不是简单的逻辑推演,其包涵了对社会生活、人性的洞察与认知,唯有丰富的经验累积,智慧的辨析,才能真正使法律担当捍卫正义的职责。法官应当通过判决书中的辨法析理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通过深厚的法学功底与对法律精神的解读以实现公正审判的效果,遵守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以展现法官这一职业群体的良好形象。唯有如此,法官才会由衷的对自身的使命产生荣誉感,法律的尊严才能得以维系,社会公众也才会真正的认同和尊重法律。

  掩卷而思,布莱克门的经历不仅可以引发我们的共鸣,同样也会给予我们更多的启示,循着布莱克门的足迹,从他的经历之中,我们会想明白很多道理,解决也许一直困扰于心但却无从应对的问题,也会让我们多一份因对纷扰的信心与从容,使我们更深刻的体悟到——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来源:一中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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