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碚区房地产事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两江新区”蔡家组团、水土组团和北碚区新城开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北碚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新的趋向,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收案数量激增。从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8月19日,北碚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73件,同比增长462%。
二是案件集团化程度高,调解难度大。比如,在此73件案件之中,集团案件占5起70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再加上物业公司参与调解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等原因,案件的调解难度较大。
三是案件的结案方式大多数是调解、撤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人民法院调解难度较大。但与我市主城区多数其他基层法院相比,北碚区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大多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调撤率较高。
四是案件多为物业公司追索物管费的案件。例如,此73件案件当中,原告大多是物业公司,被告为业主,基本上属于物业公司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欠费业主追讨物业管理费的案件。与我市主城区其他基层法院相比,北碚区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此种特点的产生原因值得研究。
五是送达难问题突出。由于北碚区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是物业公司将业主列为被告,追索物管费的案件,且业主往往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为由拒交物管费,抵触情绪严重。因此,相对于业主起诉物业公司的案件来说,此类案件送达法律文书的难度较大,往往出现多次上门送达未果的情况。
北碚法院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趋势,拟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构建以房管、镇街、社区、居委会“大调解”格局。借助扇形工作面,邀请有关部门化解矛盾,协助送达,促成和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积极探索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监督的机制,协调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防止物业服务纠纷产生再生性。
三、继续加强审理中的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
四、协调物价管理部门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收费。切实防止物业服务公司收费不公开、多收费、乱收费,利用公共设施私自搞经营创收等情况的发生。
五、搞好普法宣传教育。人民法院应主动与司法局、镇街、社区居委会等共同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物业服务公司及业主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相互不理解和对立抵触情绪,防止纠纷的发生和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