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季度,大足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02件,较2010年同期新收825件同比增长70|char_1|。经过调研,大足法院发现案件数量激增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基层综合调解机制运行不理想导致人民法庭案件数激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部分成员也同时是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很多矛盾纠纷发生后,人民调解员为了能够代理诉讼收取费用,怠于进行调解工作甚至鼓励纠纷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间接导致了法院案件数量激增。2011年第一季度,大足法院四个派出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53件,增幅达到66|char_1|。
二是群体性、集团型案件多发。随着园区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大量劳务合同、劳动报酬、建筑工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涌现,成为基层法院新收案件增加的“主力军”。这些案件均有涉众广、数量多、影响面大、诉讼较为集中等特点。如大足法院2011年受理的高中柱等与大足县劳务服务中心劳务合同纠纷71案,姚用琴等与大足创佳瓷业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51案。
三是自觉履行意识差导致执行案件迅猛增长。当事人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缺乏自觉主动履行的意识,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故意拖延履行时间,妄图达到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目的。对判决调解的抵御履行意识,直接导致了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大幅度增长。2011年第一季度,大足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48件,增幅达到55|char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