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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反映近期偷越国边境犯罪突增并呈现四个特点
作者:黄洋、陈宇  发布时间:2010-07-19 03:19:5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6月,长寿法院共审结偷越国边境案件9件9人,这类犯罪虽然数量较少,但在过去的五年中该院从未受理过此类案件,近期却呈突增势头。该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偷渡方式均为持证自行偷渡。在已审结的9件案件中,被告人均采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以自己的照片骗领到第二代身份证,随后又持该身份证到公安机关骗取普通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偷越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澳门和香港等亚洲地区。

    二是犯罪份子均为女性,犯罪目的多为旅游、探亲。被判处的9名罪犯全部为女性,其中有8名罪犯偷越国边境的目的是为了旅游或探亲。如王翠偷越国边境一案,因其认为在香港买东西比较便宜,为了满足自己的购物欲望,便频繁往来于内地和香港之间。

    三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低。被判处的9名犯罪分子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其中,8名系初中文化,1名系小学文化。由于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认为自己出国仅为旅游或探亲,且未产生严重后果,继而频繁地铤而走险。

    四是偷越国边境次数较多。被判处的9名罪犯偷越国边境的次数均在3次以上,其中有7人偷越国边境达10次以上。如雷芳偷越国边境一案,其为了前往澳门和马来西亚探亲,偷越国边境次数高达23次。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