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周边地区和农村土地大量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因此获得大量征地补偿费,由此衍生出一系列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且数量迅速增长,经济利益分配矛盾和其它矛盾日益突出,同时这些矛盾也是法院受理的“三农”案件中比较棘手、处理结果不统一的案件。如何正确处理这类纠纷,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为构建和谐新农村保驾护航是目前人民法院的重要课题。
一. 我院受理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概况
从2007年至2009年,我院受理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共185件,其中2007年收案数58件,2008年收案数99件,2009年收案数28件。(见表一)
表一 2007年—2009年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数量统计
年份 分类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3年收案总数 |
收案数(件) |
58 |
99 |
28 |
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