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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 争创一流--沙坪坝区法院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表彰会
作者:李传海  发布时间:2009-05-18 09:00:07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沙坪坝区法院召开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进行了“全国文明单位”的授牌仪式,表彰了一批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委宣传部、市高院、沙坪坝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相关领导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沙坪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瑞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文明创建离不开上级法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等部门的坚强领导和支持,离不开市委、市、区文明办的正确指导;文明创建工作离不开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文明创建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助推器,是提升法院形象的大好机会。同时,他表示将以此为新的台阶、新的起点,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下、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为争创全国一流、实现沙坪坝区法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沙坪坝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余果,市高院副院长林蜀鲁在大会上相继发言。王余果书记对沙坪坝区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沙坪坝区法院过去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林蜀鲁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沙坪坝区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成为重庆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为我市其他法院树立了榜样。同时,他代表市高院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文明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二是开拓创新,突出特色,争创一流;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最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万利对沙坪坝区法院几年来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成功创建的三大亮点:一是始终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司法理念。二是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对困难群众开辟上门立案绿色通道。三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利用缓刑制度挽救无知少年,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同时,他要求沙坪坝区法院以成功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物质基础、荣誉基础,在文明之路上不断进取,再铸辉煌!
沙区法院:李传海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