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五个新情况应引起重视
今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呈成倍增长态势。以铜梁法院为例:
2007年、2008年铜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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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数(件) |
民商案件(件) |
占民商事案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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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66 |
1467 |
4.5|2| |
2008年 |
280 |
2644 |
10.6|2| |
如表所示,我院2008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是2007年的4倍多,在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也上升了6.1个百分点。
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五个新情况:
一是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扩大。大量民办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人员以及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及其他一些非正规就业组织产生的劳动纠纷进入诉讼渠道。二是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陆续出现。如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排除就业歧视等案件。三是易矛盾激化案件增多。民办非企业劳动力使用管理行业特征明显,难以企业劳动标准一概处之,处理不当会对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地方政府为拓展就业岗位推出非正规就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缺乏配套解决机制,易成为矛盾焦点。四是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激增。《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放宽,掌握标准及处理原则发生重大变化,产生同一单位在不同时期相同情况的劳动者的最终境遇大不相同的情形,进而导致部分未享受到新法利益的劳动者缠讼、上访和旧案申诉的情况。五是劳务派遣公司卸包袱的情况增多。一些企业或者国家机关为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或者在合同到期后将员工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或下属一些资产弱的公司逃避续签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市场上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增多,增加纠纷隐患。
加强案件审理的对策建议:
面对劳动争议案件倍增态势,如何审理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应从源头预防和妥善处理两个方面着手。
(一)在预防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和执行力度。
1、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力度,尤其是建筑、服务等行业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中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2、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合同签订率与履行质量。3、发挥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逐步完善以劳动关系内部平衡为目的的劳资双方自治协调机制。
(二)在妥善处理方面,要创新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减轻法院审判压力。
1、采取“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双轨制模式。 2、开放社会化调解机制,为劳动争议处理提供更宽的解决渠道。 3、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强化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重要地位。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案件处理合力。(唐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