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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五项机制 强化五个管理 哈尔滨中院正规化建设考察报告
作者:马翔  发布时间:2008-11-05 08:41:43 打印 字号: | |
 
 
前  言
 
  在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一中法院提出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公正文明司法、推动一中法院跨越式发展”主题,坚持“四个原则”、做好“四个结合”,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中找寻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作为跨越式发展的推动力、加速器,着力解决我院在争创“全国一流”活动中的发展难题。笔者拟结合此次赴东北法院考察体会,陆续介绍外地兄弟法院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尝试,期望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作风建设等工作能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完善五项机制  强化五个管理
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
--哈尔滨中院考察报告
 
  作为此次赴东北法院考察的第一站,哈尔滨中院“完善五项机制  强化五个管理,不断推进正规化建设”的作法,给市一中法院考察组留下难忘的印象。此文系通过整理考察座谈会的记录,并参考哈尔滨中院干部处提供的第一手素材而成。在此,笔者特别向该院干部处杜军副处长热忱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考察中,我们得知哈尔滨中院在近年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以限制司法权力滥用为核心,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以制度建设和审判组织建设为支撑点,建立和完善“通报批评、审判监督、考评激励、选人用人、惩诫追究”等五项机制,不断强化“日常工作、案件质量、全员绩效、干部选用、岗位责任”等五个管理,全力推动了法院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内部管理的正规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经验是:
  一、建立和完善通报批评机制,强化机关日常管理
  针对纪律松弛、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和上访案件多等问题,该院建立和完善督查、纪律作风、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和信访五项通报批评制度,从每一件事、每一起案件、每一个人抓起,坚持从严管到每一天,解决出了问题不批评、没人管的问题,在细微处约束,纠偏扶正,推进机关正规化管理。
  一是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对督办事项说办没办、顶着或拖着不办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政令畅通,督则必办,办则必果。近两年共发出119期,通报中院中层领导、基层法院领导117人次。
  二是实行纪律作风通报批评制度对上班着装、打卡、会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规范机关秩序,树立良好机关风气。近两年共发出564期,通报干警680人次,通报责任部门领导232人次。
  三是实行纪检监察通报制度。对上班午间饮酒、违反审判纪律、被投诉率高和违法违纪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发挥经常性的警示作用。近两年共发出196期,通报干警211人次。
  四是实行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对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案件质量差和超审限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高效办案。近两年共发出383期,通报办案人员702人次。
  五是实行信访责任通报制度。对进京到省、市上访和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促使相关单位做好息诉工作。近两年共发出213期,通报信访责任人1064人次。
  二、建立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针对裁判不公、发改率高、信访案件多、办案效率低、开庭纪律差等问题,该院建立和完善微机分案、开庭纪律检查、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庭听审等13项监督制度,从领导监督、集体监督、社会监督抓起,强化审判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在此基础上,创新审判监督办法,由过程性监督向结果性监督转变,形成“院长集体接访、发改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重点案件剖析、典型案件邀请当事人述说”五项监督制度,检验案件质量,发现案件问题,在关键环节上制约,防止审判权滥用,推进审判管理正规化。
  一是落实院长集体接访制度,通过当事人反映问题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为了发现问题开展活动,该院把接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变院长双周集体接访为每周接访,面对面地听取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从接受当事人监督的层面,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两年来,该院共集体接访88次,接待上访群众2092人次,从中发现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态度冷横、一判了之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落实发改案件评查制度,通过院庭两级评查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为了针对问题开展活动,该院把评查发改案件作为发现案件质量问题的主要方法,采取庭自查、院复查的办法全部评查发改案件,查清存在问题,明确发改责任,依法纠正发回重审案件,从强化审级监督的层面,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两年来,该院共评查案件716件,从中发现回避矛盾、推卸责任、随意发回、增加诉讼成本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三是落实信访案件听证制度,通过公开澄清认识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为了确认问题开展活动,该院在复查的基础上,选取上访人情绪激烈和复查意见分歧较大的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进行公开听证,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多视角思考问题,澄清不同认识,从接受社会监督的层面,发现案件质量问题。2007年,该院已公开听证疑难信访案件12件,从中发现法官社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经验不足、案结事了的能力不强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落实重点案件剖析制度,通过反面典型警示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为了增强活动的震慑力,该院在评查和听证的基础上,选取确有问题的重点案件,由办案人、部门领导和审委会委员逐级进行剖析,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从开展自我剖析的层面,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两年来,该院共召开剖析大会207次,对207件重点案件公开剖析,从中发现不正视自身问题、不愿意接受监督、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五是落实典型案件述说制度,通过法官换位思考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为了增强活动的震撼力,该院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诉讼苦衷和对法院、法官的意见,让法官了解当事人打官司的难处,促使法官换位思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从心理沟通的层面,发现案件质量问题。两年来,该院共邀请60名当事人来法院述说,从中发现司法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全员绩效管理
  针对不在意审判质量、不关心法院形象、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该院建立和完善年度全员考评排序、审判工作月排序、监督工作季排序、基层法院主要工作考评排序4项排序制度,从增强自转能力、人人都有危机感抓起,解决少数领导有压力、多数法官没压力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该院创新全员调动办法,由单纯的考评排序发展为“横向排序”与“纵向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管理体系,每月、季、半年、全年对各业务庭和各审判人员审判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纵向评估和横向排序,并把评估排序结果纳入部门和干警执法档案,以此科学分析审判工作形势,准确把握审判工作走势,客观评价审判人员工作成效,促使各业务庭和审判人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在目标上激励,推进工作绩效管理正规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纵向比较评估机制。该院坚持“以质量为主、以效率为辅,以平均率为主、以绝对数为辅,以结果为主,以过程为辅”的评估原则。通过科学合理设定评估指标和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定期纵向比较审判部门案件质量效率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审判工作情况评估,主要包括发改、信访、曝光、剖析、通报、评查、调撤、上诉、抗诉、结案率、人均结案、平均审限等内容与上年同期对比;队伍建设评估,主要包括停止审判权、纪律作风、重大影响事件、违法违纪、素质考试等内容与上年同期对比。评估工作分为业务庭自我评估、职能部门对各业务庭评估、主管院领导评估和主要领导评估四个步骤,采取集中汇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当场指出谁好谁差,好在哪里,差在哪里,用事实、用数据说话,将部门工作评定为“好、略好、持平、略差、差”五个档次。
  二是进一步完善横向比较排序机制。该院坚持院考评到部门、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逐人排名的考评排序机制,以此作为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主要抓手。在审判部门、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评估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定考评项目。对审判部门人均结案率、案件发改数、国家赔偿、审限情况、信访情况、被媒体曝光情况等6项重点指标进行考评。采取月积累、季统计、半年初评、全年总评的方式,逐部门进行排序、逐人进行排名,对部门出现重大问题或领导干部自身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把管人和管事结合起来,把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全员调动、人人上进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干警绩效考评档案该院按照《关于全省法院建立审判人员执法档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作风、业务培训等重点内容,增加素质考试、考评排序、五项通报等方面情况,结合评估排序,建立干警执法绩效考评档案,并把绩效排序在前三分之一作为评先选优和提职晋级的入围资格,把绩效排序名次作为目标奖励基金发放的重要标准,奖优罚劣,以此确保绩效考评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起到了及时比较工作,调动干警积极性的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选用管理
  针对政绩评价不具体、考核依据不客观、优劣比较不充分等问题,该院建立和完善“申请让位”,年度业务素质考试,“双争做、双争创”竞赛,“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创建等5项队伍管理制度,从有形政绩考核抓起,解决能人上不来、庸人下不去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重点实施“入围选拔”和“优化职权配置”制度,在导向上凝聚,营造靠工作不靠运作的用人环境,推进干部管理正规化。
  一是依据有形政绩实行“入围选拔”。该院依据年度政绩考核、业务素质考试和民主测评结果,对干警进行综合排序,把考评排序在前作为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前提,把考评排序在后作为诫勉问责、兑现惩罚的依据,用有形政绩比较干部优劣,用兑现奖惩形成利益导向,以“入围选拔”落实政绩取人,以政绩取人树立正风正气。两年来,该院突出审判部门这个重点,通过“入围选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26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审判一线正、副职领导岗位。这些同志上任后,工作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勇于创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使各个部门的工作有了很大起色。由于依靠机制选人用人,使原则性强、政绩突出、工作有能力的干部脱颖而出,得到重用,确实树立起了“靠工作不靠运作,靠能力不靠关系”的用人导向,得到了全院干警的认可,在该院几年来的干部调整过程中,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没有任何负面反映。该院的选人用人机制也得到了市委、市人大等领导机关的支持和肯定,先后选任的20位业务庭庭长在通过人大任命时,均以高票当选。
  二是根据审判需要优化职权配置。按照组织管理原则,优化法官职权配置,将现有法官“一分为四”,根据岗位需要进行优化组合,相对固定“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法官、辅助法官”职权,让优秀的法官主办案件,发挥审判长的牵头带动作用,发挥主审法官的主体作用,发挥合议法官的调解作用,提高案件质量。通过职权配置,该院审判长由102人减少到53人,下降了48|2|;案件主审法官由165人,减少到116人,下降了29.7|2|;有83人成为合议法官,有35人成为辅助法官。职权配置改革后,审判长和主审法官都是院庭长、后备干部和学历较高、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所有的案件都由审判长和主审法官主办,合议法官只能做案件调解工作,辅助法官只能做案件的辅助性工作。同时,该院规定,对于案件结案多、调解率高的合议法官和工作表现突出的辅助法官,经过考核可以成为主审法官;案件质量差、出现问题的主审法官,视情况转为合议法官或辅助法官,以此强化法官队伍动态管理。通过合理配置法官职权,既解决了领导干部不办案的问题,又做到了审判权始终掌握在优秀法官手中,提高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五、建立和完善惩诫追究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管理
  针对“三案”问题屡禁不止、说服教育作用不大,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敢触及矛盾等问题,该院建立和完善诫勉谈话、 一票否决、停止工作、引咎辞职4项追究制度,从落实审判责任、领导责任抓起,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两项追究”、“两个限制”和“廉政问责”三项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在惩诫上从严,形成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推进岗位责任管理正规化。
  一是严格落实“两项追究”。一项追究是以停止审判权为核心,严格追究法官审判责任。强化审判问责的关键就是要从法官最在意、最关心的审判权着手,对案件发改率高、造成有理访的法官,停止审判权、调离审判岗位,直至免去法职。通过停止审判权这一根本追究,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促使法官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125名法官停止了审判权,其中,该院22人,辖区基层法院103人。另一项追究是以引咎辞职为核心,严格追究领导监管责任。停止审判权能不能落实到位,关键在领导。为此,该院把强化领导问责作为落实责任追究的另一个关节点,对失职、失察、失管造成案件问题多、案件质量差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引咎辞职,直至免去领导职务,促使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两年来,该院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2名领导干部被免去领导职务。
  二是严格实行“两个限制”。一个是限制法官业外活动,促使法官正当行使审判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政法队伍“六条禁令”,防止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私下接触,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该院重新修订了从严治警“八条禁令”,并加大了明察暗访的力度,着力发现法官利用审判权力吃喝玩乐的现象问题和徇私枉法的本质问题。问题一经查实,审判人员停止审判权,领导干部免去职务,以此,限制法官业外活动,约束法官行为,促使法官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另一个是限制领导干部在审判组织外活动,促使院庭长回到审判组织内依法行使审判权。为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规范领导干部活动,防止领导干部通过听案件汇报,以个人意见左右审判组织意见,干扰法官独立审判,该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强化院庭长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规范了院庭长在审判组织内的行为;进一步健全院庭长入庭听审、列席合议庭、庭务会等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了院庭长在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外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通过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审判行为,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较好地解决了合议庭成员“审案不定案、上交矛盾”,领导干部“定案不审案、下推责任”的问题。
  三是严格兑现“廉政问责”。坚决查处法官办案责任。切实把五项监督落到实处,把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发现法官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该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该免去法职的,坚决报请人大免去法职;该开除的,坚决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形成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坚决追究领导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法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领导干部承担失管责任。情节轻微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领导干部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以强化领导责任促进司法廉洁。
  通过建立和完善五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正规化管理,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也给哈尔滨中院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干警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广大干警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和勤奋敬业的责任感普遍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人心思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法院基本形成。二是审判质量逐年稳步提高。五年来,该院年均结案11712件,结案率为91.85|2|,年均提高0.49个百分点;案件年均发改率为1.19|2|,年均下降0.12个百分点;信访案件年均发生率为0.84|2|,年均下降0.24个百分点。2007年,该院审判工作呈现了“四降两升”的喜人态势,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5.16|2|;发改案件同比下降37.40|2|;上诉案件同比下降20.82|2|;再审案件同比下降33.53|2|;调撤案件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去年,该院在黑龙江省中级法院主要工作考评占位中,从2002年的倒数第一位,跃升为全省正数第一名,被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处理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三是法院社会形象有了较大的改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该院几年来的正规化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法院内部、500户居民和1000份社会抽样调查三组测评中,法院内部满意率为83.7|2|,居民满意率为93.9|2|,社会调查满意率为96.4|2|,法院社会公信度有了较大的提升。
 
笔者单位:市一中法院干部处
                Email: hxqkma@163.com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