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铸造精神”并不是一个时新的话题,但它的确很重要,关乎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甚至个人的发展和前程。思想、观念和精神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它却能被感知,并时刻支配、影响着人的言行,影响着制约社会发展的方向、理念、体制、机制等等。思想解放的深度,决定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程度。在而今“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现状下,无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甚或是一个人都必须以大局的眼光、开拓的眼光、长远的眼光、发展的眼光,不断学习,不断锤炼,不断创新,进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渝北区法院系地处“山城北大门”的基层法院之一,在新一轮大发展之初,确有必要重新审视“解放思想”这个真题,对“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予以深刻认识,以唤起和激发落实这一活动的热情和深度,以始终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贴“争创全国一流,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充分履行职能,锐意改革进取,着眼长远发展。
一、更新司法观念,突出“保障”和“服务”,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渝北区法院担负着渝北区及北部新区的司法审执任务,另承担着部分市级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执工作。渝北区、北部新区现是重庆市的主城区、航空港,属重庆“一小时经济圈”范畴,幅员面积145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90余万,城镇化率63.5|2|。近年来,两区区位优势日益凸显,经济建设高位运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协调平稳,城乡居民安居乐业,成为西部开放开发、安居旅游的“热土”和“乐土”。然而,也因开放开发的急剧升温,导致了各种群体利益大碰撞,矛盾纠纷在这一时期凸显增多,诉诸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渝北区法院必须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四个更加注重”的新要求,突出把服务“314”总体部署和渝北“三区一枢纽”工程摆在更加显著的位置,紧紧抓住推进审判工作和保障经济发展、依法履职和能动司法的最佳结合点,大力破除司法“短浅思想”、“狭隘思想”、“万能思想”、“僵硬思想”、“特权思想”,认真培育司法“发展意识”、“盾牌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人本意识”,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服务发展大局。
第一,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宽严相济是我国刑事审判工作适应当前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法治的规律和特点。“宽”和“严”是辨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即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审判实践中,渝北区法院严格按照这个审判方针,依法受理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一方面,保持了强劲的“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犯罪及扰乱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刑事司法领域内的人权保护,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处情节及未成年犯予以宽大处理,对具有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依法适用了缓刑,取得了良好的刑事审判效果。
第二,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判结合工作方针,依法调处各类民商案件,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判决和调解是处理民商事案件的两种主要方式。判决和调解的关系应当正确处理,即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审判实践中,渝北区法院尤其注重保障大局、服务发展,一切思路都着眼发展,一切措施都有利于发展,一切创新都顺应发展,一切司法都服务发展,始终将审判工作紧贴辖区发展大局的需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妥善调处了一大批涉及民生、民计、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民商事案件。针对渝北区被市委、市政府批准建立“台资工业园”的情况,渝北区法院加强了对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依法、中立、公心地保护港、澳、台企业的合法利益,成功审结了台资企业重庆蓝视博得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涉诉系列案件,赢得了台商们的一致好评。此外,渝北区法院还积极组织召开台资企业座谈会,通过交流座谈、现场答疑等方式帮助台商熟悉大陆的法律政策,取得他们的信赖和尊重,为渝北区“招商引资”及搭建“台资工业园”做实做细了法律服务。
第三,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原则,依法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渝北区法院针对辖区行政诉讼案件日呈多样性、复杂性、易激化等特点,积极建立完善行政审判“五项机制”,即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建立庭前预案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探索审判协调机制;针对行政执行的热点,推行案件听证机制;针对信访稳定的难点,完善信访处置机制;针对法治建设的重点,构建普法宣传机制,并将这些工作机制积极运用于工作实践。此外,采取指定法官到行政机关上法制课、向问题突出的行政机关送发司法建议、上门与行政机关领导进行面对面交流、邀请行政机关来院召开工作座谈会等措施,有效帮助了部分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今年5月22日召开的渝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渝北区法院专题报告了近三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此报告也引起了人大、政府对建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视,从而催生了《渝北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的及时出台。
第四,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坚持落实阳光执行机制,依法兑现当事人的债权,努力树立司法权威。执行难是多年来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渝北区法院在完善、推行“阳光执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百日敦促执行”活动,积极宣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扩大执法影响,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敦促活动的具体措施有:一是严肃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报告财产通知书》后10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一定时期内的财产状况;二是在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广泛张贴“督促执行公告”,诚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三是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四是于4月1日后分期分批地对未履行兑现、也未达成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通过上述措施的有力实施,保障了大多数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进一步确保了执行案件执结率、兑现率“双提升”,执行公信力和权威性得以较好树立。
二、发扬开创精神,突出“创新”和“务实”,持续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
思路决定出路,高度拓宽视野,视角改变观念。十七大报告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钱锋院长在年初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更明确地指出:法院工作要围绕“314”总体部署推进,审判职能要按照“314”总体部署行使,司法活动要满足“314”总体部署需要。基层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属于基础性的强化审判职能、拓展司法服务的工作,当然地也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和“314”总体部署来推进和加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渝北区法院站在跨越发展的高度,着眼“全国一流”的目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增活力、以改革谋新绩、以改革树品牌,明确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积极寻求破解工作难题的有效办法,努力实现规范化治院的各种机制内在关联、功能相济、作用相向。
一是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根据十七大报告关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精神,渝北区法院大胆走在前面,于3月初即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的构建工作,及时组织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诚邀公安、工商、银行、税务、国土、房管、车管等30余家单位共商联动执行的相关事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多方支持、社会联动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二是大力深化少年刑事审判机制。在总结过去推行的“判前社会调查制度”、“‘分离保护式’庭审模式”、“督促未成年犯学习改造机制”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渝北区法院持续深化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判前、判中、判后机制改革,创新延伸感化帮教、定期回访、联动共教等工作,对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向其监护人发出“监管令”,积极帮助其联系就学事宜,确保未成年犯真正回归社会。6月初,渝北区法院又创造性地启动了“非监禁未成年犯就业援助机制”构建工作,与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等部门共商有关联动帮扶事宜,达成了一致共识,促成了此项工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通过创新机制、修订制度、落实工作,渝北区法院初步形成了有实效、有特色、有品牌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机制。
三是顺势改革行政审判协调机制。渝北区法院通过深入调研辖区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和难点,有步骤、有重点地探索改进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拟定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暂行办法》;积极与城建、环保、交通等行政纠纷易发高发的行政机关建立交流联系“平台”,通过创新协调方式和措施,综合权衡各方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努力化解因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移民搬迁等产生的突出矛盾。
四是不断改进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司法审判系统的运作必须实现法治化,才能确保审判权始终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为此,渝北区法院不断完善诉讼引导机制,深化定点收案措施,规范巡回审判方式,推广便民联系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全力实现创新理念上为民、司法措施上便民、改革效果上惠民。上半年,渝北区法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速建立“特困群体当事人救助基金制度”,重点加强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信访老户的司法救助,切实落实了“司法关注民生”、“应救尽救”的根本要求。
三、着眼更高更远,突出“素质”和“合力”,不断蓄积打造跨越发展的软实力
法官队伍是法院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是跨越发展“软实力”的集中体现。钱锋院长曾要求: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要达到“314”总体部署的要求,以完成服务“314”大局的工作任务。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渝北区法院着力以“树一流领导班子、建一流法官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明确“六个重点”,努力增强保障和服务“314”总体部署的司法能力。
一是始终高举政治大旗。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始终以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正确树立司法理念。恪守中立公正,心存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促进社会和谐,正确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化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三是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带着深厚的感情去解决人民群众的纷争诉求,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恪守诚信司法操守,对当事人信守承诺、一诺千金,答应的事就要办实办好;诚心诚意为当事人和群众解难事,不断提升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仆和公信形象。
四是大力破除落后思想。切实破除安稳保守、自满自负、固步自封、得过且过的安稳思想;着力解决只讲案结、不重事了,只讲司法、不重服务,以及重打击、轻保护,重惩治、轻救济,重程序、轻实体的狭隘思想;坚决铲除冷、硬、横、蛮、推、拖等特权思想,不断拉近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五是抓好素质建设根本。不断强化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廉政纪律建设、作风形象建设,大力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工作水平,加速打造一支信得过、能干事、干成事的过硬队伍。坚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继续发挥“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的效能,同时开展“庭审竞赛”、业务研讨、专家讲学等活动,培育职业精神,历练职业本领,严守廉政纪律,塑好法官形象。
六是合力解决工作难题。今年以来,全院审判任务进一步加重,案件较2007年同期增长2727件,增幅为68.60%,人少、案多、任务重的矛盾更加突出。渝北区法院针对这一情况,客观寻因,主观能动,大力挖掘工作潜力,激发干警活力,整合干事力量,努力解决这一难题。通过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四员”同志发扬“帮、带”精神,言传身教地引导和激励干警开拓进取;开展单项奖争创、“NO.1”拓展培训,孕育全院干警“院兴我兴、院荣我荣”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实现了全院上下“同呼吸、共脉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